另一方想表达的意思和感受实际上是,女人化妆让自己变美,在女性爱美于是被污名为狐狸精,以色侍人的荡妇羞辱的情况下,是一种失权下的自我赋权,她认为女性化妆和国外女性自称bitch,是一样的。
而雨中山果落老师的观点则在,批评对方的想法在进步观点是有局限的,不够彻底,不够激进。认为对方满足于自己变美这一点权利,角度是短浅的。
但是我认为在此地复杂的情况是,不同女性的境遇是不同的,个人经验和感受阶段也是不同的。
而雨中山果落老师在发言的时候,是忽视了这样的差异的。因此造成了双方对话中的争执。 我是这样看待这样的对话的。
我对于仍不能意识到服美役的女性,和山中雨落果和,持用了不同的看待方式。
前者是未觉醒者,是待进步者,是需要启迪的人。
后者则是仍然环抱有启迪未觉醒者的愿景,的已觉醒者。
我个人的观点是,体谅是一种对话的态度和方式,包含体谅地对话,可以减少对话中的不必要的矛盾与摩擦,沮丧与抵抗的消极情绪与。从而达到使对话向着更深层次推进的作用。(类比一下外交措辞的艺术)
因此对于“已觉醒者不具备义务去体谅未觉醒者”,我的观点是,已觉醒者在进行观点输出时,在期望能对未觉醒者产生启发的时候,如果在当下我们已觉醒者采用到的对话心态仍是“期寄在未觉醒者的自我醒觉,自我选择上”,而不去思考如何让对话走向更深层次,只满足于相对单一的表达与沟通技巧,这是一种已觉醒者的思想上的停滞。
雨中山果落的观点的精辟与价值,是我们在这里的人都所承认与尊敬的。
但是我依旧会保留有我的个人观点。即我认为她的发言中仍然有所可以修饰的部分,这样可以让她的观点更加易于让更多原本尚未觉醒到理解她的话的人,变得理解她的话语的意义。